人民网北京10月15日电 (申佳平)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显示,为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,让儿童成长得更好,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3部门近日印发《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其中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、社区等提供普惠托育和婴幼儿照护服务,同时探索实施父母育儿假制度,加强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。
《意见》还要求,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。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,进一步提高普及普惠水平,严格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政策,补齐资源短板,提高保教质量。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,精准做好控辍保学,保障流动儿童平等接受教育权利。加强特殊教育资源建设,“一人一案”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安置。落实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,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,提高学校课堂教学质量,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,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,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,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。开展儿童友好学校建设。
在推进成长空间友好方面,《意见》提出推进城市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。加强城市街区、社区、道路以及学校、医院、公园、公共图书馆、体育场所、绿地、公共交通等各类服务设施和场地适儿化改造。建设适合儿童的服务设施和标识标牌系统,推动公共场所建设母婴室、儿童厕位及洗手池、儿童休息活动区等。加强儿童友好街区建设。
根据《意见》,到2025年,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100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,推动儿童友好理念深入人心,儿童友好要求在社会政策、公共服务、权利保障、成长空间、发展环境等方面充分体现。展望到2035年,预计全国百万以上人口城市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超过50%,100个左右城市被命名为国家儿童友好城市,儿童友好成为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识,儿童友好理念成为全社会共识和全民自觉,广大儿童享有更加美好的生活。